发展党员的程序
一、发展前的培养程序
1、申请入党
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的主要内容是:
①对党的认识;
②入党动机和态度;
③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决心;
④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收到申请后,应及时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指出努力方向,鼓励他们不断前进。党支部根据申请人的各方面表现,决定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应做好三项工作:
①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②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③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收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3、培养、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新时期党员标准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初步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世界观。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主要方法是:
①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入党宣誓仪式和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等党内有关活动。
②分配给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并要求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③对他们的表现情况定期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主要是: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态度、工作表现、组织观念、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一次考察,并认真填写考察登记表;基层党委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每年至少要作一次分析研究。对考察后认为表现不好的,应作调整。
4、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二、接收新党员程序
1、进行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
经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的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的辅导材料,培训的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结束时,应进行个人总结。党组织要把学习情况作为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内容之一。
2、进行政治审查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3、党委初步审查
综合审查报告写出后,党支部要将发展对象的全部材料上报党委进行初步审查。党委应对发展对象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定是否发展,如原则同意发展的,应及时发给《入党志愿书》,由支部履行入党手续。
4、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党员必须由两名正式党员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负责培养的同志担任,也可由支部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入党介绍人应向申请人进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并负责指导填写志愿书。填写志愿书要规范,字迹要清楚。志愿书填写好后,由党支部审阅。
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后,应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参加才能召开。支部大会的程序是:
①申请入党人汇报自己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决心,本人履历和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
②入党介绍人介绍整个培养过程和申请入党人的主要优缺点,提出其能否入党的意见。
③支委会汇报对申请入党人培养过程、政审情况及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提请支部大会讨论。
④组织到会党员进行讨论,充分发表意见。讨论中,如党员提出问题,可由介绍人或支委会给予说明,需要时,也可以由申请人说明。
⑤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⑥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的入党问题进行表决。表决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超过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总数的半数通过决议。如果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的人数在两个以上的,则应逐个进行表决。
⑦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⑧支部书记作会议总结,并对申请人提出希望和要求。
6、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支部应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简明扼要地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优缺点和通过决议的情况,并注明支部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多少,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各多少名,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最后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将志愿书的其它有关材料上报党委审批。
7、党委派人谈话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前,要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看其是否符合入党手续;听取所在支部意见,了解培养过程和基本情况,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反映,找申请人直接谈话考察。谈话后,负责考察的同志应认真负责地将谈话情况和能否发展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8、党委审批
对申请人谈话后,基层党委应及时(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会根据谈话人介绍的审查情况及能否发展入党的意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举手表决作出决议,并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党委审批意见,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由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审批意见要及时通知其所在党支部。
9、与预备党员谈话
党支部接到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批复后,应及时找预备党员谈话。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程序
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党委批准预备党员后,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举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主持。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
①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
③宣读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④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
⑤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向党员表决心。
⑥入党积极分子发言。
⑦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2、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
教育考察工作主要由党支部负责,党小组和入党介绍人协助。主要措施是:
①将预备党员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
②由支部指派专人或入党介绍人继续培养。
③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④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⑤预备党员要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
⑥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谈话,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作为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
3、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如本人没有及时提出,党组织要进行启发和教育,讲明道理,但不能强迫其申请转正。申请内容包括:
①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至今是否预备期满;
②预备期内本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中的主要表现及优缺点;
③转正后的努力方面和具体措施。
4、召开支委会进行审查
预备期满,党小组或培养人在预备党员提出转正中请的基础上,向党支部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党支部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对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进行衡量,然后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是: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要表现。
②党小组和党支部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③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进行举手表决。
④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报请党委审批。
6、党委审批
党委在审批前,由党委组织委员审阅支部大会的决议,听取党支部在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培养考察汇报,进行全面分析,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党委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写时,应写明计算党龄的日期,由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公章。
7、通知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
党委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讨论同意后,应及时将审批意见通知党支部,由党支部向本人和全体党员公布。党支部通知本人时,应进行一次认真的谈话。谈话内容包括:
①通知转正的日期和党委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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